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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迁出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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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迁出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户口准迁证明需要的材料:。1、户籍簿;。2、身份证(已婚的还需要要结婚证和随迁人员资料证件);。3、所迁出城市或辖区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局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和无上访记录证明;。4、迁入城市所辖区派出所户籍处开具的准迁证明也就是迁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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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准迁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户口准迁证需要的材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迁出城市或辖区所在地机关开局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和等。在拿到《准迁证》之后,就可以持《准迁证》等的材料,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一、办理户口准迁证的需要材料有哪些?

      (一)办理户口准迁证需要的材料

      1、户籍簿;

      2、身份证(已婚的还需要要结婚证和随迁人员资料证件);

      3、所迁出城市或辖区所在地机关开局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4、迁入城市所辖区派出所户籍处开具的准迁证明也就是迁入证明。

      (二)一般办理户口迁移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户口迁移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二、户口迁移需要遵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四条

      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或者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公民若是想要办理户口的迁移手续,那么需要到迁入城市所辖区派出所户籍处开具的准迁证明,然后可以带着此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之后还需要带着迁移证到迁入城市办理相关手续。

户口迁出证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户口迁出证明办理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户口迁出地的户口本、迁入地的派出所提供的户口迁入证明、迁入地的结婚证或是房产证等资料。一般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时,迁入地的派出所会给予一份回执单,需要将回执单带到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进行销户,然后迁出地再给予一份回执单,携带回执单到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一般迁出户口的原因不同,需要提供的资料也有细微差别,具体要根据当下情况来定。

迁出证明有效期多久?

正常应该是30天,当地的准迁证有效期是40天,需要在有效期内办理手续,不然就需要重新办理。户口迁移办理其实是比较繁琐的,因为需要带上有效证件,户口本,房产证,社保证明,工作证明等等材料办理迁入证明。再带上所有材料去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证明,最后带上两份证明去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这两份证明都是有时间的,必须要在有效期内办理成功。最后户口迁移需要提前到落户地了解所需要的材料。

迁出证明需要本人去吗?

一般情况下是办理准迁和迁移手续的时候是可以不用本人到场,可以委托他人帮助办理,必须要有本人确定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要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去办理。一般最后办理迁入落户的时候是需要本人办理的,办理迁移手续是比较麻烦的,最好是本人办理更顺利。

以上就是关于户口迁出证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问题的回答,正常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准迁证明,有些地方还需要房产证等等材料,可以提前咨询当地的窗口需要准备的材料,避免浪费时间。

户口准迁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

户口准迁证需要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 亲属关系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4、 房屋所有权证 ,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商品房买卖合同 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 个人养老保险 实缴信息单》(未参加 基本养老保险 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 签订的劳动合同 (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 出生医学证明 ,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迁出证明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户口迁出证明材料如下:1、迁出地的户口本。2、迁出地派出所提供的迁出证明(一般带户口本去派出所,派出所会提供),然后带上证明去迁入地的派出所。3、在迁入地派出所提供迁入地的房产证或结婚证等证明材料。4、迁入地的派入所会有一份回执单(迁入证),带到迁出地派出所去销户(迁出证),然后迁出地的回执单,再带到迁入地派出所去办理入户。5、注意事项:办理入户时是需要本人去的,其他事项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户口迁出流程:办理户口迁移证,首先要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之后经迁移目的地的户籍部门审核,身体符合迁入条件的会报上一级审批,审批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凭准许迁入证明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派了所,再由当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进行登记上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