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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并起诉夫妻借条打官司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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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并起诉夫妻借条打官司可以吗?

依据我国《民典法》的规定,就离婚问题提起诉讼时,如果因婚前的借条产生债务纠纷的,是可以在提起诉讼时一并起诉的。

首先,夫妻之间可以成立借贷法律关系,夫妻之间协议约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夫妻一方用于个人事务,应视为双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该协议有效,双方应按借款协议履行。

其次,对于夫妻之间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引发的借贷纠纷,应在离婚诉讼中一并处理,这样可以兼顾民事主体个人权利的保护与婚姻关系的维护

再次,涉及到诉讼时效问题,因出借的标的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未解除婚姻关系时无法分清彼此的具体数额,故诉讼时效应从离婚时才开始起算

最后,如果一方是以个人财产出借,尽管双方存在婚姻关系,也应按照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出借方超过诉讼时效后主张还款的,一般不予支持。

一、夫妻之间的债务生效吗

夫妻之间的借款有法律效力。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男女缔结婚姻关系成为夫妻后,便具有了夫妻间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但婚姻关系并非泯灭夫妻单个人的主体资格和经济地位,因此,在夫妻之间仍可能存在借贷关系。

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角度看,我国现行法律在允许民间借贷的同时并没有夫妻之间借贷的禁止性规定,故作为民事主体,夫妻一方向另一方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借款,除作为借款来源的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双方共同共有而与普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不同外,在本质上并无不同,应属于借贷行为。

二、夫妻借款合同是不是有效

夫妻借款合同有效。首先要确定的是,夫妻之间的婚姻贷款协议是夫妻之间签订的,即两个平等的法律主体在没有欺诈或胁迫的情况下签订贷款协议,协议的效力当然是有效的,因此,夫妻之间签订贷款协议,将夫妻共同财产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其他个人事务的,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按照贷款协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