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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给对方钱吗?

推荐人: 来源: 秒知社 阅读: 2.6W 次

离婚一般无需给对方钱。因为离婚是出于双方自愿的行为,并不需要强制给对方钱。但如果在诉讼离婚的时候,本人存在过错行为,并且对方提出了损害赔偿的,那么是需要给对方钱的。如果是协议离婚则不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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