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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拆迁的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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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拆迁的赔偿问题

公房拆迁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置换。货币补偿简单方便,避免延期和回迁问题,选择住房不受限制。房屋置换可保值,但建设周期长。拆迁政策规定,拆迁人应对被拆迁人提供补偿,解除租赁关系或安置后才能获得补偿。在安置情况下,无需金钱补偿。解除租赁关系时,通常需支付金钱作为买断承租人权利的对价。

法律分析

一、公房拆迁有几种补偿方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置换。如果没有住房担忧且不愿花几年时间等待安置房建设的人,一般会选择货币补偿。其原因:

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如果缺少住房,可以选择房屋安置,而且可以保值。但是建设周期长。各有利弊,主要看个人选择。

二、公房拆迁政策

(一)《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决策工作规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补偿的受偿方为被拆迁人,即被拆迁房屋的权人。

(二)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情况下,被拆迁人也就是公房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只有在与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后才能获得补偿。

(三)在被拆迁人(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情况下,不存在对承租人的金钱补偿问题。

(四)但在解除租赁关系的情形中,被拆迁人(出租人)通常以向承租人支付一定的金钱作为买断承租人承租居住权的对价。

拓展延伸

公房拆迁后的居民补偿:权益保障与合理安置

公房拆迁后,为了保障居民的权益并实现合理安置,采取了多种补偿措施。首先,根据居民的房屋面积、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公正评估,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其次,政府会提供临时安置房或租金补贴,确保居民在拆迁期间有住房保障。对于无法自行购房的居民,还可以享受优先购房权或获得公共租赁住房。此外,政府还会提供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持,确保居民的生活不受影响。通过这些补偿措施,公房拆迁后的居民可以得到合理的安置,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结语

公房拆迁后,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方式主要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置换。货币补偿操作简单、方便选择住房,避免后续问题;房屋安置则可保值,但建设周期较长。拆迁政策规定,拆迁租赁房屋需解除租赁关系或安置,被拆迁人获得补偿。公房拆迁后,通过公正评估、经济补偿、临时安置房等措施,保障居民权益,实现合理安置,确保生活不受影响,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