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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庭审后原告陈述书怎么写 - 开庭时陈述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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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庭审后原告陈述书怎么写

我国现行诉讼法虽然没有严格规定当事人陈述的种类,但是根据不同的标准,仍可以对当事人陈述作不同的分类。

开庭时陈述书怎么写 民事诉讼庭审后原告陈述书怎么写

1.根据当事人陈述的性质的不同,可分为确认性陈述、否定性陈述与承认性陈述。确认性陈述是指当事人主动地提出一定事实作根据,以证明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存在的陈述。

承认性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明确地承认对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或请求的陈述。承认性陈述一般对陈述者来说是不利的,是当事人陈述的一种特殊形式。

2.根据当事人陈述的形式的不同,可分为书面陈述与口头陈述。所谓书面陈述,是指当事人运用文字或书面的形式,将有关案件事实的情况加以表达出来。

典型的如起诉状、答辩书等。原告在诉状中必须指明他提出要求所根据的情况和能够证实这些情况的证据,因此,在诉状中必然包含着作为证明手段的当事人书面形式的陈述。被告在答辩书中,可以承认原告指出的全部事实或部分事实,也可以否认这些事实而提出另一些事实。

在这里,被告的“承认”、“否认”、“提出”,皆为书面陈述。所谓口头陈述,是指当事人通过口头方式将有关案件事实的情况直接表达出来。在询问当事人、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表达其所知道的案件事实情况时。

往往直接用口头方式。一般来说,在诉讼中,既有书面陈述又有口头陈述,书面陈述缜密,口头陈述朴实,两者各有所长,可以相互补充。

扩展资料:

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巴南区法院发现个别审判人员在民事诉讼当事人最后陈述意见阶段的处理上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如对最后陈述放任自流,让当事人把所有的话都说完;或者认为没有必要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对最后陈述省略不提等。

针对以上问题,巴南区法院要求民商事审判人员从三个方面正确引导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一是提高认识,把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作为一个独立的审理阶段。各方当事人在审判长的引导下,向法庭陈述最后意见,具有综合性述说、辩论、评议的特点,对整个庭审活动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二是明确告知当事人有向法庭陈述最后意见的诉讼权利。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向法庭陈述最后意见的诉讼权利,并说明陈述最后意见的内容,以便当事人有充分准备地参加庭审活动。

三是规范审判中的引导用语,使征询各方当事人最后意见的庭审阶段更加明确、有序。在各个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时,审判人员应针对陈述内容的层次,结合各个当事人语言表达能力的不同情况适时地进行启发引导。

对不符合要求或重复的陈述,应予制止。同时,书记员应把各方当事人陈述的最后意见详细记入庭审笔录,以备考证。

2.法院陈述书怎么写

我国现行诉讼法虽然没有严格规定当事人陈述的种类,但是根据不同的标准,仍可以对当事人陈述作不同的分类。

1.根据当事人陈述的性质的不同,可分为确认性陈述、否定性陈述与承认性陈述。确认性陈述是指当事人主动地提出一定事实作根据,以证明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存在的陈述。

例如,原告向法院详细地讲述了被告曾于某日某地向其借款若干元,但至今未还等情况,要求法院确认该借款关系之存在并判决被告返还借款及其利息。在这里,原告向法院的“讲述”即为确认性陈述。

经法院审理,如果查明原告所主张的借款事实属实,就要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的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可见,确认性陈述具有主动性、独立性和利己性的特点,不管另一方当事人有无相关的陈述,一方当事人皆可主动地向法院陈述对自己有利的事实。

而否定性陈述则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列举事实,否认争议中某种事实或认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法律关系根本不存在的陈述。例如,上述案件中被告作出已将借款偿还于原告的陈述,而否认原告所说的“至今未还”这一回事。

在这里,被告的陈述即为否定性陈述。可见,否定性陈述具有被动性、依附性和利己性的特点,是针对另一方当事人作出的不利于他的陈述而作出的一种反应,以否定对方,保护自己。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虽然确认性陈述和否定性陈述中当事人的态度不同,但两者都是当事人出于利己的考虑而作出的不同反应。 与上述两种陈述不同,承认性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明确地承认对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或请求的陈述。

例如上例中被告作出其曾向原告借款并至今未还的陈述,即为承认性陈述。承认性陈述一般对陈述者来说是不利的,是当事人陈述的一种特殊形式。

2.根据当事人陈述的形式的不同,可分为书面陈述与口头陈述。所谓书面陈述,是指当事人运用文字或书面的形式,将有关案件事实的情况加以表达出来。

典型的如起诉状、答辩书等。原告在诉状中必须指明他提出要求所根据的情况和能够证实这些情况的证据,因此,在诉状中必然包含着作为证明手段的当事人书面形式的陈述。

被告在答辩书中,可以承认原告指出的全部事实或部分事实,也可以否认这些事实而提出另一些事实。在这里,被告的“承认”、“否认”、“提出”,皆为书面陈述。

所谓口头陈述,是指当事人通过口头方式将有关案件事实的情况直接表达出来。在询问当事人、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表达其所知道的案件事实情况时。

往往直接用口头方式。一般来说,在诉讼中,既有书面陈述又有口头陈述,书面陈述缜密,口头陈述朴实,两者各有所长,可以相互补充。

3.原告的陈述书怎么写

原告要写的是起诉状,格式如下:

起诉状

原告:XXX,性别,民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

住址:XXXX路XXX弄XXXX号 邮编:X

被告:XXX,性别,民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

住址:XXXX路XXX弄XXXX号 邮编:X

电话: 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人民币XXXXXX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XXXXXXX

XXXXXX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支持原告诉请。

此致

XXXX市XXX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可以到法院取专用起诉表格来填写。

4.民事诉讼被告未出庭应怎样写陈述书

在被告接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应该书写答辩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 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 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同时,答辩状是被告、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

其内容和格式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定,只要能够对起诉方的起诉提出质疑,并且表达自己的合理辩解即可。

例: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

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并标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并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还要写明他与答辩人的关系。如委托律师代理,只写明其姓名和职务。

被告人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法人)的,先列写答辩人及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另起一行列写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职务。再另起一行,列写委托代理人及其姓名、职务。

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不用单独列写,可在下面的答辩理由说明起诉人和上诉人是谁,起诉或上诉的案由是什么。

③写明答辩事由。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和上诉案件答辩状其事由的写法不同。现分别说明如下:第一审案件答辩人是被告人,答辩事由的具体行文为:"因**(案由)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上诉案件答辩状的答辩人是被上诉人,答辩状具体行文为:"上诉人***(姓名)因**(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事判决(或裁定),提起上诉,现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理由 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

①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人民法院"。

②右下方写明。答辩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③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5.陈述书怎么写

你是指的申请去美国读书的那种陈述书吗?

在美国申请入学的过程中,个人陈述书或读书计划是很重要的一环。这个文件主要是让学校了解申请人的学历和经历。对国际学生而言,个人陈述书考验的不仅是英语写作,还有怎么向学校呈现自己的能力。

*个人陈述书是向学校展现自我的机会*

个人陈述书是美国申请入学的必备文件之一。大学本科阶段的申请,通常以问答方式请申请人按题回答,研究生院则多由申请人自由发挥。个人陈述书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价值观、人生规划、或申请动机等等。

美国全国大学升学顾问协会主席威廉.麦克林蒂克指出,个人陈述书能让学校认识学生在学校课业和考试成绩以外的表现。麦克林蒂克说:“个人陈述书是介绍学生的素养和学历的好机会,但更重要的是谈论他们的学术兴趣从何而来,以及他们希望在美国期间取得什么成就。学校对个人陈述书的要求,实际上在申请入学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而这也是学生展现写作能力的好机会。许多学校会想要确认学生有足以应付美国体系的写作能力。”

*个人陈述书常见的问题:过于笼统 *

麦克林蒂克分析了国际学生写作个人陈述书时常见的问题。除了语法错误,学生经常犯的毛病是过于笼统。麦克林蒂克说:“通常是语法。有时候也有过度简化的倾向。很多时候,学生会说‘我想念哈佛大学,因为它是全世界最有名的大学’,但他却没有具体说明希望读哪个专业或他们兴趣是什么,得以显示哈佛对他来说是最合适的学校。学生的通病是只说他们想去某所学校是因为学校有名或学校的地点好。”

就学校的立场,究竟想从个人陈述书知道什么?马里兰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查尔斯.卡拉梅洛强调:“你想要了解学生的计划、学生的目标、学生为何选择这所学校和这个课程 。如果学生希望跟某一位教授做研究,他们应该说明这位教授是谁。换句话说,愈具体愈好。”

卡拉梅洛进一步解释到:“一定要直接针对学校和项目,因为研究生院的申请入学审查大部分是在项目层级完成的,而本科的申请入学是在校园层级。”

*勿抄袭和复制 针对不同学校撰写*

写作个人陈述书时另一个常见的问题是抄袭,以及将个人陈述书像广告信一样大量复制、大量寄发。市面上有许多网站及书籍提供个人陈述书范本,不少申请人会直接将把这些范本充当自己的。实际上,校方每年阅读数千份个人陈述书,很容易就能分辨是不是抄袭来的。卡拉梅洛有多年的审查申请入学的经验,他指出:“最糟的是收到一封同时寄到十所不同学校的信或电子邮件。这很容易就看得出来。根本没有人会重视这种信。”

卡拉梅洛提醒,申请人要避免“一视同仁”,将个人陈述书一字不改就寄发给所有学校的偷懒作法,是不会得到学校青睐的。想要增加录取机率,一定要多下功夫研究每一所学校和项目的特色。

而威廉.麦克林蒂克认为,申请人在个人陈述书中谈到未来规划的时候,回去报效国家应该会是比较好的作法。他说:“许多美国大学会希望学生将来回到中国,参与中国正发生的变化。我想许多美国大学会希望有更多校友能参与中国崛起的领导地位和变化。”

6.民事诉讼被告未出庭应怎样写陈述书

在被告接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应该书写答辩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 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 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同时,答辩状是被告、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 其内容和格式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定,只要能够对起诉方的起诉提出质疑,并且表达自己的合理辩解即可。

例: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

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 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

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并标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并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还要写明他与答辩人的关系。

如委托律师代理,只写明其姓名和职务。 被告人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法人)的,先列写答辩人及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

另起一行列写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职务。再另起一行,列写委托代理人及其姓名、职务。

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不用单独列写,可在下面的答辩理由说明起诉人和上诉人是谁,起诉或上诉的案由是什么。 ③写明答辩事由。

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和上诉案件答辩状其事由的写法不同。现分别说明如下:第一审案件答辩人是被告人,答辩事由的具体行文为:"因**(案由)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上诉案件答辩状的答辩人是被上诉人,答辩状具体行文为:"上诉人***(姓名)因**(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事判决(或裁定),提起上诉,现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理由 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 ①呈送的机关。

写为"此致""***人民法院"。 ②右下方写明。

答辩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③附项。

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