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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校招生视力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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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校招生视力新标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规定,国防军事院校要求考生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9;指挥、水面舰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要求考生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在4、9以上;而飞行航海专业则要求裸眼视力不低于5、0。

视力低于5、0 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军事院校,每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9 (0.8),指挥、潜艇、水面潜艇、坦克、测绘和雷达专业不予录取。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8(0.6)以上,或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7 (0.5 )以上,另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9(0.8)以上的技术学员合格;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6(0.4)以上,矫正视力每一眼在4、9(0.8)以上的技术专业学员也是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