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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户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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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

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但是有很多人不清楚农村低保的申请条件和程序,希望下面的申请条件和程序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村低保户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农村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国家规定只要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都可以享受低保,但是具体标准依据所在城市的不同而不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

①、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 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

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个人户及以上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3万元,2人户及以下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3.3万元; 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同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③、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出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意见》,该文件规定了山东省农村申请低保的条件: 1、申请低保人必须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并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居民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农村低保标准。 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因

④、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出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意见》,该文件规定了山东省农村申请低保的条件: 1、申请低保人必须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并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居民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农村低保标准。 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因

农村低保户申请条件 第2张

农村低保申请人家庭,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报和核定家庭人口: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农村低保申请条件农村低保申请条件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一、农村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

①、户籍迁出但尚在校就读的学生;虽然拥有非农业户籍但在当地农村常住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应当计入的家庭成员,纳入共同生活家庭人口计算;

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

②、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不纳入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计算;

农村贫困户申请低保要注意申请条件、提交规定的申请资料和证明资料。具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

③、外出务工半年以上的家庭成员,不纳入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计算,但应按规定申报和核算收入。

廉租房申请人需要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才能申请。 符合下面的条件即可去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

农村低保户申请条件 第3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和人员,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

如果全家都是低保户,可以申请精准扶贫的,但各地区的情况不同,政策也有不同。 精准扶贫里面有低保兜底政策,低保户的收入比贫困线还低,是绝对的贫困人群,农村低保已经是一种帮扶政策。低保户能不能纳入,这要视乎当地农村低保的保障情况,如

①、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撂荒承包土地、山林、水塘等,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农业科技培训和劳务输出的;

2017年安徽省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3450元/年。 低保申请范围和条件: 凡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均可以申请低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②、拒绝配合入户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蔽收入)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

收集整理编辑加工完善的低保资料,供参考: 低保细说起来字有几大筐,简单慨括几个字。 “经济困难的都可以可以申请低保。但不一定会有低保,不申请一定没有低保。“ ▲1-8月低保发放完毕,注意查收,9月份的正在发放中,其他的等等中,有异常的去

③、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1、户主申请:持有当地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户口簿、居民

④、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购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或长期高消费的;

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 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

⑤、家庭财产状况明显不符合保障条件、实际生活水平超过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享受低保的农村居民家庭成员,不仅指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且共同生活的成员,如父母、子女、配偶等,还涵盖了虽然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但具有赡养、扶养、抚养和收养关系且共

⑥、因、吸毒等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一、申请条件 1、 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居民; 2、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00元/年); 3、对符合条件的“三无对象”实行全额救助,对有一定收入的贫困对象实行差额救助。 家庭成员包括下

⑦、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的。

低保政策针对的是家庭,而不是某个个人。只有你的家庭收入达不到低保标准,你的家庭才能享受低保。而不是家庭的某个成员没有收入,不管其他人的收入多少,这个人就可以享受低保,。

农村低保户申请条件 第4张

申请程序

户主申请:持有当地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申请低保的条件如下: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所需条件 1、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2)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

①、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五保户、低保户有什么区别,申请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五保是全保,是无儿无女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才能享受的;低保是对城乡因并因残生活 出现困难的 人员的一种政府救助,标准要低于五保。 2、五保户申请条件:村民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

②、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颁发的伤残证、指定医院出具的劳动能力状况证明;

③、用工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性收入证明;

④、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及承包或承租的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的耕地、山林、水面等生产资料数、质量情况证明;

⑤、学生证、入学通知及学生就读学校的有关证明;

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

⑦、其它证明材料(下岗证、退休证、就业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医疗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

农村低保户申请条件 第5张

村委会评议:受乡镇政府委托,村委会组成由村干部,乡镇包村干部、村民代表、老党员等成员参加的农村低保待遇评议小组,负责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及实际生活评估与计算的初审工作,召开村评议小组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意见,并将评议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家庭成员劳动能力状况、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符合规定条件且经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发给并填写(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由评议小组负责人签属意见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起报乡镇政府复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申请和证明材料退还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公示后群众有异议的,提请乡镇政府复审。

农村低保户申请条件 第6张

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组成由主管领导、民政、财政、统计、工商及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干部等成员参加的农村低保待遇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村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生活水平进行调查评估,符合规定的,由乡镇主管领导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上签属审核意见后,连同申请人的有关证明材料报县级民政部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退回村委会并通过村委会向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

农村低保户申请条件 第7张

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确定每年办理农村低保的日期,在规定期限内,自接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应在20个工作日内(不含2次公示时间)办结审批手续,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予以批准,对未被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应在《农村低保待遇审批通知单》中说明理由,并通过乡镇政府或委托村委会送达申请。

农村低保户申请条件 第8张

审批后公示与发放:县级民政部门将审批结果,交由乡镇政府或委托村委会,在村委会公示栏再次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在评议结果公示内容的基础上,增加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时间,家庭年领取低保金数额等)。无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发给低保证及低保金领取卡,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实行按季度银行化发放低保金,有异议的,乡镇政府将情况报告县级民政部门,并对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进行重新审核。县级民政部门根据重新审核情况,再次执行审批程序,必要时,应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评估或聘请专业调查单位协助进行调查评估。

农村低保户申请条件 第9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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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申请低保的条件?

出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意见》,该文件规定了山东省农村申请低保e5a48de588b6e79fa5e9819331333431343062的条件:

1、申请低保人必须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并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居民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农村低保标准。

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省政府确定的保障标准是最低标准,而目前济南、青岛等地农村年人均低保标准早已高于1000元。

扩展资料:

具备了低保申请条件但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也可能享受不到农村低保待遇:

1、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虽然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

2、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群众有异议或反映强烈的;

3、不如实提供家庭收入情况,不接受工作人员核查或提供虚*明材料的;

4、除在校就读的学生外,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故不从事生产劳动的;

5、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扶)养能力但未履行义务的;因违法收养、*、吸毒、嫖娼等造成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

6、拥有并经常使用高档消费物品的以及自费购买、新建、装修住房不满2年的,等等。

参考资料:人民网--山东省出台农村低保制度意见

农村低保申请对子女的条件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农村低保申请条件农村低保申请条件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一、农村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二)共同生活e5a48de588b6e79fa5e9819331333361303032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二、农村低保申请人家庭,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报和核定家庭人口。

(一)户籍迁出但尚在校就读的学生;虽然拥有非农业户籍但在当地农村常住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应当计入的家庭成员,纳入共同生活家庭人口计算;

(二)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不纳入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计算;

(三)外出务工半年以上的家庭成员,不纳入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计算,但应按规定申报和核算收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和人员,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

(一)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撂荒承包土地、山林、水塘等,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农业科技培训和劳务输出的;

(二)拒绝配合入户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蔽收入)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

(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四)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购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或长期高消费的;

(五)家庭财产状况明显不符合保障条件、实际生活水平超过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

(六)因*、吸毒等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七)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的

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申请城市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常住非农业户口。

2、申请人家庭可核算的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必须低于我县城市低保标准(各地标准不同,具体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3、申请人家庭中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①按有关规定,认定属于不具备工作能力或工作条件(如学生或需在家照顾幼儿、病人或伤残人员的对象等);②符合就业条件尚未就业的人员,必须先到劳动部门进行登记,积极寻找有收入的工作,参加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劳动自救计划。

扩展资料

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e799bee5baa631333366303739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低保制度

申请五保户和低保户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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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烈日炎冰烈刃

农村低保户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条件:持我省农村常住户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农村居民;  二、申请流程  第一步: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或委托村委会对申请人家庭经济和实际生活情况初审、评议和上报;(农村低保申请、审批一般于每年年初1-3月份集中办理);  第二步: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委会报送的申请对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工作;  第三步: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农村低保对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告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分别进行3~5天的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后,即批准该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并由县级民政部门核发《青海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城市低保户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条件: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7a64e58685e5aeb931333433623736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城镇居民;  二、申请流程  第一步:提出入保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如实提供在职家庭成员和离退休人员所属单位劳资部门有关月收入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家庭人口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报告街道办事处。  第二步:入保申请人在如实填写《申报表》后,连同在职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送交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第三步:

办低保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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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诗居雨阁

低保申请及受理第e799bee5baa631333433623736八条申请低保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一)持有当地常住户口;(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519元);(三)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家庭存款不得超过1万元,家里住房不得超过60平米,继承不得80平米,农村三年内新建住房不得超过80平米,原有老住房不得超过100平米)。公示5个工作日,申请7个工作日内受理。第九条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申请低保:(一)困难家庭中依靠父母、祖(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抚(扶)养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二)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宗教教职人员。困难家庭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高于本县(市)区低保边缘的家庭,且低于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基础上浮150%的贫困家庭。第十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尚未独立生活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关系且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一)脱离家庭,独立生活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宗教教职人员;(二)在监狱服刑人员;(三)市级人民政府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第十一条低保申请分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行政区域且居住超过一年、无承包土地或山林且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