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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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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锦衣卫究竟是干什么的?几乎每个地方都有他们的人! 都知道锦衣卫在明朝时期非常有名,他们是皇帝的直接力量,完成一些不为人知的任务,分布很广,几乎每个地方都有他们的人。在古代,无论是皇帝,还是其他的一些皇族贵胄,他们都有专属于自

锦衣卫是什么

您给大家介绍一下锦衣卫这个机构吧

锦衣卫的职能是:“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锦衣卫的首领称为指挥使,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很少由太监担任。锦衣卫分为两个截然不同的部门。负责执掌侍卫、展列仪仗和随同皇帝出巡的锦衣卫,基本上与传统的禁卫军没什么两样。 明朝前两代皇

锦衣卫是明朝专有军政搜集情报机构,前身为明太祖朱元璋设立的“拱卫司”,掌管皇帝仪仗和侍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锦衣卫主要职能为“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其首领称为锦衣卫指挥使,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直接向皇帝负责。锦衣卫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亲国戚,并进行不公开的审讯。

锦衣卫全称是“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雅称为缇骑,前身为太祖朱元璋时所设御用拱卫司。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设大内亲军都督府,十五年设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

那么锦衣卫是在什么背景下创立的呢?

一、锦衣卫,明朝著名的特务机构,前身为明太祖朱元璋设立的“拱卫司”,后改称“亲军都尉府”,统辖仪鸾司,掌管皇帝仪仗和侍卫。洪武十五年(1382年),裁撤亲军都尉府与仪鸾司,改置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

朱元璋设置锦衣卫,一定程度上是以消灭功臣为目的,锦衣卫罗织罪状,置无罪者于死地。朱元璋担心自己死后,下一代皇帝驾驭不了文武功臣,所以他几兴大狱,假借若干由头,把辅佐他打天下的文武功臣屠戮殆尽。作为特务机构,锦衣卫的设置,其后遗症特别严重。

锦衣卫是皇帝私人卫队,但却负有侦察京师官民的职责,由一个指挥使主持,所有明代特务机关不由宦官主持的,仅此一个。00锦衣卫是皇帝的私人卫队二十二卫之一,它的来源是朱元璋所设的拱卫司,后来单独设立锦衣卫,它一方面继承了“侍卫”的责任,

社会上对锦衣卫的评价如何呢?

锦衣卫:原为内廷御林军,即皇帝的侍卫机构。前身为太祖朱元璋时所设御用拱卫司。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设大内亲军都督府,洪武十五年(1382年)成立。锦衣卫长官为指挥使,以皇帝亲信心腹担任,下领有十七个所和南北镇抚司。锦衣卫是朱元璋为

锦衣卫是由皇帝直接管辖,朝中的其他官员对他们根本无法与闻,因而使得锦衣卫可以处理牵扯到朝廷官员的大案,并直接呈送皇帝,所以朝中官员大多畏惧锦衣卫。由于权力缺乏,他们为了邀功请赏而罗织罪名,不择手段地扩大牵连范围,制造的冤假错案不胜枚举。另外,锦衣卫拥有特权,无形中令他们可以胡作非为、贪赃枉法而又得到了皇帝的“屏障”保护,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

锦衣卫的权利相对来说要大一点。因为明朝来说,除了东厂所有的机构都在锦衣卫的监视下。而御林军只是守卫京城。可以说御林军就在锦衣卫的监视下。所以说我以为应该是锦衣卫的权利要大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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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卫经历的工作是什么?

锦衣卫的职权为“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这一句话就包括了锦衣卫的两大执行机构与职权:

一、大汉将军:主管皇帝侍卫、展列仪仗、传递皇帝命令以及职掌廷杖等事项,可以说和一般禁卫军毫无不同(只有职掌廷杖此项为锦衣卫独有)。

二、经历司和南、北(名称,非方位)镇抚司:这一方面即为锦衣卫与一般禁卫军不同的特点,分述如下:1、经历司:主管锦衣卫公务文书的出入、誊写及档案封存等事项。

2、南镇抚司:主管一般卫、所部队人员之犯罪侦查、审讯、判决、情报以及军事武器之研发事项(等同后世之宪兵队、军事法院、军事检查署以及军备局之结合体)。

3、北镇抚司:主管各地藩王及官员秘密监视、肃反肃贪,独立侦讯、逮捕、判决、关押拘禁(诏狱)以及反间谍事项。(类似于美国*局、联邦调查局、香港廉政公署之结合体)。明成祖时增置,宪宗成化(1465-1487)元年始置北镇抚司印,专理诏狱,可以不经三法司授权,直接听命于皇帝取旨行事,用刑极其残酷。狱成后专达皇帝,不须通过锦衣卫指挥使,锦衣卫官不掌诏狱者亦不得干预其事。

此外,也曾参与收集军情、策反敌将的工作,如在朝鲜万历之战中收集了大量的日军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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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时期的锦衣卫 主要作用是什么?

即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皇帝的侍卫机构。前身为明太祖朱元璋时所设御用拱卫司。为了监视、侦查、*官吏的不法行为,太祖先后任用亲信文武官员充当“检校”,“专主察听在京大小衙门官吏不公不法及风闻之事,无不奏闻。”明洪武二年(1369)改设大内亲军都督府,十五年(1382)设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从事侦察、逮捕、审问活动。

明初的军制比较简单,其基层单位是“卫”和“所”,每卫辖正规军士约5000人,其下设所,分为千户所和百户所,京城的禁卫军所辖卫所为48处。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决定改革禁卫军,建立了十二个亲军卫,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锦衣卫”。

身着金飞鱼服,佩秀春刀的锦衣卫官员 锦衣卫的首领称为指挥使(或指挥同知、指挥佥事),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很少由太监担任。其职能是:“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一个顿号,基本上把锦衣卫分成两个截然不同的部门。负责执掌侍卫、展列仪仗和随同皇帝出巡的锦衣卫,基本上与传统的禁卫军没什么两样,其中比较著名的为“大汉将军”。这些人虽名为“将军”,其实只负责在殿中侍立,传递皇帝的命令,兼做保卫工作,说白了,就是在皇宫大殿上的桩子。当然,这些“桩子”也非等闲之辈,一般都是牛高马大,虎背熊腰,而且中气十足,声音宏亮,从外表上看颇有威严,对不了解明廷底细的人有一定震慑作用。大汉将军在锦衣卫中自成一营,初期约有1500人,到明末,由于官僚机构的膨胀,大汉将军也一度增加到5000余人。

至于“巡查缉捕”,则是锦衣卫区别于其他各朝禁卫军的特殊之处,也是它为什么能为人们牢牢记住的原因。其实朱元璋建立锦衣卫的初衷也只是用来卤簿仪仗,但后来由于他大肆屠戮功臣,感觉传统的司法机构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使用起来不太顺手,于是将锦衣卫的功能提升起来,使其成为皇帝的私人*。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是南北两个镇抚司,其中北镇抚司是洪武十五年添设,专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成化元年,增铸北司印信,一切刑狱不必关白本卫。北司拥有自己的监狱(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不必经过一般司法机构。 南北镇抚司下设五个卫所,其统领官称为千户、百户、总旗、小旗,普通军士称为校尉、力士。校尉和力士在执行缉盗拿奸任务时,被称为“缇骑”。缇骑的数量,最少时为1000,最多时多达60000之众。锦衣卫官校一般从民间选拔孔武有力,无不良记录的良民入充,之后凭能力和资历逐级升迁。同时,锦衣卫的官职也允许世袭。

明朝前两代皇帝朱元璋、朱棣,由于其出身的特殊性,对皇权的维护,以及对官吏的清廉要求有其他朝代所没有的高度要求。这就使得锦衣卫“巡查缉捕”的职能无限度的扩大了。一般来讲,锦衣卫的工作只限于侦察各种情报、处理皇帝交付的案件,但适逢野心大、心肠狠的指挥使掌权,就会利用职务之便不遗余力地制造事端,既可以打击异己,也可以作为自己升迁的资本。如成祖时的纪纲、英宗时的逯杲、武宗时的钱宁等,在他们掌权时,缇骑四出,上至宰相藩王,下至平民百姓,都处于他们的监视之下,对他们的命令只要稍有拂逆,就会家破人亡,全国上下笼罩在一片恐怖气氛中。北镇抚司大牢中更是关满了各种各样无辜的人们,死于锦衣卫酷刑之下的正直人士更是不计其数。更为可怕的是,这种恐怖的氛围,与唐武则天时期的短期出现不同,终明一朝几乎是绵绵不绝,这种无节制的滥捕极大地影响了皇帝与官僚机构之间的关系,使百官、民众、军队与皇帝离心离德,难怪有人说明朝不是亡于流寇,而是亡于厂卫。

锦衣卫另一项著名的职能就是“执掌廷杖”。廷杖是皇帝用来教训不听话的士大夫的一项酷刑,始自明朝。《明史·刑法志》称之为:“明之自创,不衷古制”。一语道破了贯穿明皇朝的特别*的酷政性质。一旦哪位倒霉官员触怒了皇帝,被宣布加以廷杖,他就立刻被扒去官服,反绑双手,押至行刑地点午门。在那里,司礼监掌印太监和锦衣卫指挥使一左一右早已严阵以待。受刑者裹在一个大布里,随着一声“打”字,棍棒就如雨点般落在他的大腿和*上。行刑者为锦衣卫校尉,他们都受过严格训练,技艺纯熟,能够准确根据司礼太监和锦衣卫指挥使的暗示来掌握受刑人的生死。如果这两人两脚象八字形张开,表示可留杖下人一条活命;反之,如果脚尖向内靠拢,则杖下人就只有死路一条了。杖完之后,还要提起裹着受刑人布的四角,抬起后再重重摔下,此时布中人就算不死,也去了半条命。廷杖之刑对士大夫的肉体和心灵都是极大的损害,但明朝的皇帝却乐此不疲,锦衣卫将校对它也是情有独钟。

纵观有明一朝的锦衣卫,既出过袁彬、牟斌这样比较正直的指挥使,也出过马顺,纪纲一类的走狗,酷吏。既有过对万历中日战争中出色的情报战,及其对蒙古贵族策反等表现,也有过依附东厂,妄杀忠臣的卑劣行径。但总的来说,其职能主要还是为明朝皇帝监视,正面作用是制裁士大夫阶层的*行为和预防可能的叛乱,同时负担相当部分国防及情报工作。明朝的皇帝有了锦衣卫这样高效率的工具,监督士大夫阶层,文武官员的犯罪行径显得更加得心应手,也使得不法之人及文官集团更加忌惮。有明一代的锦衣卫,基本是文官,宦官两大同治集团的*斗争工具,主要作用总是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而发生着变化。尽管有一定的正面作用,但也有相当的负面影响。

明代的锦衣卫设立之初,乃是著名的酷政。《明史·刑法志》明确说,近于汉武帝时之诏狱。所谓诏狱,主要是指九卿、郡守一级的二千石*有罪,需皇帝下诏书始能系狱的案子。汉武帝与匈奴作战多年,将国家拖入了战时体制,多用法家酷吏,严刑峻法,《史记·酷吏列传》等篇说,汉武帝晚年,诏狱多达二十六所,关押有郡守、九卿一级*前后达百余人,牵连对象至十余万人。不过,在汉代,这类酷政依然只是汉武帝晚年阶段较短时期的现象。了解了诏狱的性质,明太祖朱元璋何以要设置锦衣卫也就容易明白了。《明史·职官五》说:“锦衣卫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恒以勋戚都督领之……盗贼奸宄,街涂沟洫,密缉而时省之。”明太祖担心自己死后,下一代皇帝驾驭不了文武功臣,所以他几兴大狱,假借了若干由头,连杀带整,把辅佐他打天下的文武功臣差不多灭了个干干净净。这类案子,事出有因、查无实据,如果交给朝官们按法办理,就有可能旷日持久,甚至定不了案。所以就把这些案子作为诏狱交给锦衣卫办理。

这样来看锦衣卫,性质就十分清楚明白了。“侍卫”,本就是皇帝的亲兵;“刑狱”,自己可以断狱;加之“密缉”,则又说明其特务机构性质。汉武帝时的诏狱,仍是由朝官办案,只是严刑峻法的政策失误;明太祖的锦衣卫,则以消灭功臣为目的,罗织罪状,置无罪者于死地。“幽絷惨酷,害无甚于此者,太祖时,天下重罪逮至京者,收系狱中,数更大狱,多使断治,所诛杀为多。”《明史·刑法志》说:“胡惟庸、蓝玉两(大臣)案,株连且四万(人)。”足见其酷烈程度。作俑之始,就是皇帝维护皇权,铲除*之心过关切的产物,所以其后遗症也特别严重。自然,明太祖自己也知道,此类酷政不可以为常,所以,在蓝玉案以后、也即是功臣都已杀得差不多后的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他就下“诏内外狱无得上锦衣卫,大小咸经法司”。不过,始作俑时心术已坏而造成的弊政,是难以断根的,到他的儿子燕王朱棣,借着京城文武功臣已经杀光、大伤元气的特殊机遇,起兵夺了明太祖嫡孙建文帝的帝位,是为明成祖,不免又要大杀忠于建文帝的正直官僚,这却又需要特务机构了,所以,明成祖手上,锦衣卫重又灿烂辉煌。明初两代重用锦衣卫,其后,有明一代,此弊终难去矣。

锦衣卫同知是什么官

1、锦衣卫同知,官阶为从一品。相当于现今的副部级。

2、锦衣卫同知的官衔,是锦衣卫指挥使。职能是“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即负责执掌宫廷侍卫任务以及展列仪仗随同皇帝出巡护驾。另一职能是负责宫廷内城治安巡查,并受皇帝指派参与重大案件的缉捕工作。

注:参考知道网友“锦衣卫指挥使”所整理的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04047926.html

明朝的锦衣卫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

明朝的锦衣卫指挥使相当于现在的央情报部门的负责人。锦衣卫,皇帝的侍卫机构。前身为太祖朱元璋时所设御用拱卫司。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设大内亲军都督府,十五年设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

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从事侦察、逮捕、审问活动,且不经司法部门,成为皇帝的耳目爪牙,监视和督察全国官吏和民众。锦衣卫长官为指挥使,常以勋戚都督担任。

扩展资料

朱元璋设置锦衣卫以驾驭不法群臣为目的,《明史·刑法志》记载:“胡惟庸、蓝玉两案,株连且四万。”

洪武二十年(1387年),朱元璋下令焚毁锦衣卫刑具,所押囚犯转交刑部审理;同时下令内外狱全部归三法司审理,将锦衣卫废除。不过,始作俑时心术已坏而造成的弊政是难以断根的,到燕王朱棣起兵夺得帝位时,朱棣为了巩固统治又恢复锦衣卫。明初两代皇帝重用锦衣卫,其后,有明一代,此弊终难去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锦衣卫

御林军和锦衣卫有什么区别

御林军是皇家保卫军, 负责保卫皇上, 应该是朝廷招雇的。

锦衣卫是由皇上直接管辖的特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