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也是一种没有期限的有权凭证,具有如下特点:
1)优先股股东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无表决权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权。
2)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受公司业绩好坏影响,并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
3)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于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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